【專訪】彌敦道190號歷史建築或拆卸重建 蘇彰德倡放寬地積比或換地盼業主保留大廈
發布時間: 2021/05/31 06:01
再有古建築面臨拆卸,引發爭議。尖沙咀彌敦道190號一座4層高轉角洋樓,約1937年建成,業主已向屋宇署呈交拆卸圖則,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蘇彰德透露,政府隨即聯絡業主,鼓勵保育,不排除提供經濟誘因。
蘇彰德接受TOPick專訪,認為可研究放寬地積比率、換地發展等模式,將歷史建築寓保育於發展,強調討論過程不涉及黑箱作業,期望社會給予空間,讓業主和政府商討。
位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與彌敦道交界,有一座轉角洋樓,大廈主調是米黃色,樓高4層,地面有口罩店、找換店、鞋履店等商舖,樓上就賣積木模型。這座彌敦道190號的建築設計,受裝飾藝術及新古典主義影響,面向柯士甸道的一方,各層建有長型露台;建築物頂部具有裝飾元素的山牆和旗杆裝飾,屬於碩果僅存。
據政府資料,建築物約1937年以前落成,屬於戰前樓宇;自70年代起,由已故著名商人馬錦燦及其家族擁有,具地區性文物價值。建築物於2018年,獲古諮會評為三級歷史建築,按準則即是「具若干價值,並宜於某種形式予以保存;如保存並不可行,則可考慮其他方法」。不過業主於公眾諮詢期間,曾提出反對。
事隔3年,屋宇署今年2月接獲業主提交拆卸圖則,引起公眾關注,要求政府出手保育,包括重新審視歷史評級「升呢」,令建築物逃過拆卸。古諮會主席蘇彰德接受TOPick專訪,就認為重新考慮歷史評級,必須提出理據,明顯地於3年前審視評級時,這批新資料未曾考慮過,才可提出重擬評級。否則為了避開拆卸而肆意重評,形容做法如「搬龍門」就不好,強調評級程序屬嚴謹。
他透露,政府文物專員辦事處正積極跟業主聯絡,了解發展意向,務求妥善保育。然而在法理之下,他指建築物是私人物業,具法律保障,業主擁發展權、管理及使用權,於是討論過程不能施加壓力,要求業主照做。
如果業主按照返法律下嘅應有發展權去做,『你同我律師傾』,咁就乜野都無得傾。
蘇彰德認為,政府部門可考慮放寬地積比率或換地,向業主提供經濟誘因,盼建築物獲全棟或部分保留,作為賠償。整個過程要經政府部門審批,也有公眾諮詢階段讓市民發表意見,形容不涉及利益輸送。但他強調,在開始討論時,不能每個細節也向公眾披露,否則業主或卻步。
我地唔想見光死,也不代表有黑箱作業。
蘇彰德認為,倘外界期望政府將所有歷史建築悉數拯救,這是不切實際。因香港的城市規劃,受制於法律及本地城規程序,除非仿照外國,劃出一個古城區,例如必須保留整個舊城面貌,但香港無法做到。
發展局發言人承認,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和古蹟辦已就拆卸圖則,向業主聯絡,了解發展意向,務求妥善保育歷史建築。過去數年,政府曾制定合適的經濟誘因,例如放寬地積比率、高度限制等政策支持,成功保存多幢私人歷史建築,包括太子道西179號店屋略為放寬地積比,保存歷史建築的前面部分,同時發展酒店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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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吳卓峰